爱一个人是极其简单却又异常深刻的一件事。
“就像用杯子装满一杯水,清凉凉喝下去,你的身体需要它,感觉自己健康和愉悦,一次认定它是一个好习惯。所以愿意日日夜夜重复。“
并且,为此,赴汤蹈火,在所不辞。
零点,安唱起红豆。
零点,我满面泪流。
有时候有时候,我会相信一切有尽头。相聚离开都有时候,没有什么会永垂不朽。可是我有时候,宁愿选择留恋不放手。等到风景都看透,也许你会陪我看细水长流。也许你会陪我看。细水长流。安重复唱着这句话,她的眼睛里充满了血丝,她一直在唱。一直在唱。好像细水已长流。
我泣不成声。安,安,安,我们那么像两个孩子,两个急切需要爱情却被爱情抛弃的孩子。一逢着暧昧便以为是永恒,开心得将整颗心都捧给那一个人。其实爱情本身又何尝不像是一个被抛却的孩子。只能听天由命。我们处处隐忍,漫不经心,以为爱得不动声色就是爱情最好的表达。只是我们太隐忍,都不愿将心上的颜色放到彼此的眼下去调兑。安。你浓妆艳抹动一场情,妆容尽毁仍只换得背影。修不成正果。粉骨碎身。我们粉骨碎身。
过去的景致,虚空的幻象。一切。覆水难收。
第二天我生日。生日蛋糕。蜡烛。生日歌。祝福。许愿。精雕细琢的时间,我给自己化了烟熏妆。整个世界都被烟熏成团状。我们如此孤独,在这个世界上生存。用冷漠囚禁自己的内心,渴望拥抱,惧怕别离。我们如此孤独。我们陷入寂寞。因此才更相爱。是的,浪漫一生又何妨,我们相爱。我以为相爱。我爱你,这你是知道的。你不爱我,这我不知道。
阴天雨天你曾握我手,宝贝宝贝,答应我,永远不要再离开我。永远!
我答应你。不离开。离不开。永远。
忘了要你答应。
不离开。永远。
你离开。所以。
我爱你,至死方休。至死。方休。
一场花开。独自繁华。心伤成茧。绑缚一生。
你是我的阿修罗。你是我的香吉士。你是我的宝贝别闹,我是你的小猪快跑。
出来见我。
为什么?
我需要你。
打电话叫你出来。在地铁站等你。拥挤的人群。很暖的温度。好看的光线。干净的地面与华丽的广告牌。每一个路人都行色匆匆,被生活驱赶着干枯自己的灵魂。你抽干了我体内的水分。干枯的爱情,在我掌心妖娆成艳紫色的花朵,散发阵阵******的香气。这气味诱人想到死亡的方式。时间的空白里有一些黑一些紫一些血色。亡魂,尸体,葬礼,以及弥撒。废墟与老鼠。妖孽与救赎。修女与自慰。极端,直接,颓废。我。
再一次见到你。我禁不住泪流满面。你说你很好,和芭蕉已见过家长,择吉日成婚。一刹,整个人像是被神秘的点穴术点住了身子。连思维都不能运转。你叹气,以后不要再找我。转身。离开。一盆冷水倾头倒下,我冻结成冰。浪漫。我们。终究。锦时不在。
至死。方休。
刀。漂亮,耀眼,锋利。向手腕划下,大片大片殷红的血,像桃花牡丹山茶,妖冶放肆绽放。水管里有血在滴落,一声一声,直入心脾。肮脏。
都死绝。终。
————孤杀姬昌,帖杀小猪快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