侠客社区最高人民法院第20080502号文件
本帖目的:封口费。每人一年工资(见者有份)+全程消费账单报销[明细表:240(午饭)+650(钱柜KTV)
+316(银乐迪KTV)+100(酒水)+120(住宿费)+某人精神损失费面议+其他=2000
人民币
(保守估计,不含精神损失费。)]。
本帖针对:无间(逗号)贱得很。
对象身份:盟总斑竹,社区第一邪恶人士,八卦男,热血爱国青年,体育控,痴情大仙。
具体罪证:稍后公布(每100楼公布一条,500楼后照片,1000后神秘大礼。)
特别提醒:请无剑与2008年5月12号之前迅速结清欠款。过期未付,将进行全社区公诉。
ps:盟总是我家,人气靠大家。(广告费7000社区币,我知道这是你全部家当。你看我厚道吧。)
[ 本帖最后由 汪向中 于 2008-5-4 02:59 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