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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唐传奇杀规则定稿

本主题由 司墨 于 2008-8-20 20:06 解除高亮

唐传奇杀规则定稿

(一)     参赛名单
社区ID:六如居士、哥舒远秋、颜柯向晚 、达琳卡、越人歌、飞羽翔天、大汉皇后、殇情剑、暗银铸、风火轮洛十七、颓掌门、箬清寒、雨夏云若、雪荷若蓝、风云随风、魏南焰、如宛清扬、婉儿、子心、安妮·邦妮 (共计21人)

(二)        活动流程
从4.17开始,一天一轮,以下为具体意向:
(1)       裁判“令杀手”,出“剧情帖”。在当天19:00前以主题形式发出,宣布第一轮开始。两个杀手组中每轮各出一杀帖杀人(组内杀手顺序出手,当且仅当一组只剩一名杀手时方可连续出手)
      “剧情帖”内只允许游戏马甲出现,其余ID发帖必删。所有存活马甲必须到剧情帖中进行剧情推进,潜水一天警告一次,潜水两天判定为死亡。(剧情帖回复需累计字数超过150字或累计回帖超过10次皆可,可酌情增减)
      “杀人帖”发布阶段,每轮每组各一名杀手出动(当一组无杀手时则无法出动),在20:00前将1000字以上的主题帖发予裁判,帖杀其他参赛者,被杀者跟帖或另外发帖诈尸退出游戏

(3)裁判于20:00之后发布“捕杀令”,命甲乙两名捕头中的一位(第2天开始,甲双天,乙单天)在21:00之前将捕杀帖发予裁判,捕杀杀手1名。
       “捕杀帖”发布阶段,每轮有1名捕头出动,在21:00前以1000字以上的主题帖帖杀其他参赛者,被杀者跟帖或另外发帖诈尸退出游戏。

(4)        投票阶段,当晚21:30前裁判发布新主题缉拿真凶,请所有幸存的参赛者回帖指证,每人投票人数与该轮被帖杀人数相等,第二天16:30点截止投票,未及时投票的算做自杀,投票最高的2位由裁判宣布死亡。
“投票”——所有参与者都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投足票,不能投自己、不能弃权。否则一律按自杀论处。投票的更新是按楼层统计的,所以要修改请不要用编辑,请直接在后边再回帖,以最后回帖为准。只允许改票一次,不提倡战略性自杀。

(5)        在投票结束后,也就是第二天19:00前裁判发布下一轮“令杀手”,如此循环……

特殊进程:(公布投票结果之后到“令杀手”帖子出现之间的时间为特殊进程进行时间)当且仅当杀手只余一人时,启动“流毒”。
流毒:由已死亡的杀手,选取幸存者中的一人作为流毒对象,若此人为游侠,则转为杀手。若此人非游侠,则流毒无效。

当且仅当捕头只余一人时,启动“流芳”。
流芳:由已死亡的捕头,选取幸存者中的一人作为流芳对象,若此人为游侠,则转为捕头。若此人非游侠,则流芳无效。(注意:流芳成功的捕头,拥有每天出手捕人的权利)


特别说明 :

第一、不能在规定时间内投票者,可将投票结果在投票截止半小时前发短信通知裁判,也可以事前发帖指明由另一游戏参与者代投(但每位代投者最多只能代理一人,游戏者不得代改,代改者判死);

第二、“投得票最高的二人”或“投第×位”等不确指投票无效。

第三、如果得票数第一、二名出现平票情况,则判先达高票者为有效高票,不进行加时投票。

第四、“诈尸帖”——风格不限,字数不限。

第五、杀手和捕头没有在规定时间范围内将帖子发予裁判,判定为自杀,自杀者退出游戏。

第六、 所有帖子(试杀帖、杀人帖、炸尸帖、捕杀帖)必须为原创;杀手之间绝对不能相互交换杀人帖。违者一律以自杀论处。

第七、所有与游戏相关的帖子,游戏参与者必须使用游戏马甲进行回帖发帖。

第八、杀帖,捕帖都必须由裁判来发。使用本ID或者游戏马甲发出者判为自杀。原则上提交的杀帖,捕帖不得修改。

第九、杀帖,捕帖中出现的帖杀对象应为游戏马甲,而不是原始ID。否则判该帖无效。

第十、此次游戏为不翻牌的杀人游戏。也就是说,在游戏进行过程中,裁判不会公布任何人的身份。

(三)        身份介绍
传奇杀马甲:聂隐娘、精精儿、空空儿、红线、鹦鹉、江叟、崔护、桃花女、义侠、僧侠、车中女子、田膨郎、王家小仆、磨勒、三娘子、倩娘、柳毅、龙女、南柯太守、虬髯客、红拂

1、    裁判阵营:司墨(传奇,影),左落苏凌(传奇,左),苏洛翊
负责游戏的策划、组织、裁决,对游戏规则具有最高解释权和决定权,负责计票及结果发布。

2、        杀手阵营:

(1)传奇A杀:2名。以“甲杀”“乙杀”代之。作用:在裁判指定时间发“杀人帖”帖杀一人。相互知道原ID与对应游戏马甲。
(2)传奇B杀:2名。以“丙杀”“丁杀”代之。作用:在裁判指定时间发“杀人帖”帖杀一人。相互知道原ID与对应游戏马甲。
(这4个杀手分成2个组,两组之间互相不知晓对方id。但同组杀手知道彼此的原id)

3、游侠阵营:

(1)传奇捕头:2名。以“A捕”“B捕”代之。作用:在裁判指定时间发“捕人帖”帖捉拿“杀手”一人。
(2)传奇游侠:未被指定为特殊身份者均为普通游侠。

附加说明:
⑴、        游戏参与者的身份由裁判指定并通知(未接到身份通知者为普通游侠)。各人身份属于最高机密,不得以任何方式泄漏给任何人,否则立即取消游戏资格;
⑵、        所有马甲由裁判注册并分发。一人限用1个游戏马甲,若发现一人使用双ID报名或使用双马甲游戏,立判死亡。
⑶、       请在游戏相关帖子中使用游戏马甲,否则视情况予以删除帖子甚至判定失去游戏资格。

(四)       胜利方式:
杀手胜利:杀手人数超过捕头与游侠人数的总和。
游侠胜利:杀手全部出局。

    补充说明 :
1、请所有参与者尽力维护游戏,出于对双方势力均衡考虑,也出于对所有参与者的尊重,请不要有任何形式的自杀。

2、游戏过于刺激,请自行安排好时间,不能因游戏耽误学习或工作。如果时间安排的原因不能保证,可在游戏发动前二小时发帖注明退出。

3、游戏中会存在各种各样的猜疑,请大家把握好度,不能因游戏伤害彼此间的感情。

4、本次游戏特开设灌水帖等娱乐消遣帖子,供场外观众进行YY,剧情推理等等。

5、本次游戏报名帖子为特色剧情帖,请参与者使用游戏马甲在剧情帖内进行250字以上的自述或对游戏对角色的期待,想法等等。

[ 本帖最后由 左落苏凌 于 2008-4-17 14:51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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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初稿对比,改了以下几个部分:

1、由于人数限制,撤掉王杀、王捕。

2、杀手每轮两组各出一人。

[ 本帖最后由 传奇,左 于 2008-4-16 09:58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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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传奇A杀:2名。以“甲杀”“乙杀”代之。作用:在裁判指定时间发“杀人帖”帖杀一人。相互知道原ID与对应游戏马甲。
(2)传奇B杀:2名。以“丙杀”“丁杀”代之。作用:在裁判指定时间发“杀人帖”帖杀一人。相互知道原ID与对应游戏马甲。
(这6个杀手分成2个组,两组之间互相不知晓对方id。但同组杀手知道彼此的原id)

左左,一共4杀,不是6杀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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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毒,流芳有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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趴地板上慢慢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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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子心 于 2008-4-16 10:32 发表
(1)传奇A杀:2名。以“甲杀”“乙杀”代之。作用:在裁判指定时间发“杀人帖”帖杀一人。相互知道原ID与对应游戏马甲。
(2)传奇B杀:2名。以“丙杀”“丁杀”代之。作用:在裁判指定时间发“杀人帖”帖杀一人。 ...
嗯,忘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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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只是路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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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说明下
流毒后
被流毒的杀手和原杀手不在同一组,既当轮次,杀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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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不懂....

七分夸张两分邪,一丝正经十分恶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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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来学习下文件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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