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世】浪迹天涯
雨下的不急,躲雨的人却急了,他在屋檐下来回踱了两步,一跺脚,提起一个小巧的包裹,闯入雨幕里,一身上好的绸缎衣服就被雨丝一点一点打湿了。
“嗳,小,公子——”身后的瘦小的书童慌忙叫着,把包袱顶在头顶,也跟了出去。
他转过头,白了书童一眼,道:“公子便是公子,还加个小字做什么?”
书童低头应了一声,踮脚将包袱挡在主人头顶道:“下着雨呢,还是等一等罢。”
“等不了啦,我想再早些去杭州,我要在四月初七之前去拜访段青锋。”他似乎没有一点也不怕雨淋湿自己,犹如路边初绿的杨柳。他只抿嘴一笑,又疾步冲入雨幕之中。
“可是……”书童说着跟上几步:“赶路也没有你这样的赶法,连伞也不带一把。”
“我瞧着头顶有物便只是心里难受,大好的青天,无论干的湿的,有没有日头,日头是冷的热的,总比遮上了瞧那一方布匹好上许多。”
书童瞋目结舌,却不敢作声,主人这类奇怪的论调日日都有,不敢反对,也不必赞同。他似乎也已习惯,说便说了,是否有人来听,是否听的进去,是否在心中不屑,他也不在乎。
雨已停了,他们的脚步却没有停,他的衣服仍是湿的,市集上的路人偶尔侧目而视,他却似乎一点也不在乎,然而书童却似乎比他更加娇贵一般,紧上两步,道:“小,公子,咱们……”
话说到一半,主人手中的折扇已敲在他额头:“我不小了,怎么总是小啊小的。”
书童诺诺应下:“是,公子,你快些换换衣衫罢,当心着了风寒。”
“我又不是千金大小姐,有这么娇弱么,我现下可要凭了这双脚行走江湖,小小风寒难道还怕他不成?”他走了两步,又回头向书童道:“你也要习惯,别那么娇气。”
“是……”书童有些无奈的低声应道,又快步跟了上去。
就在这时——“阿嚏”
“哎呀,你当真着了风寒了!”书童登时紧张起来。
“有什么好大惊小怪的,挺一挺就过去了。再晚些,来不及去找段青锋了怎么办?”他倔强的说,但随即又很不合时宜的打了一个喷嚏。
然而更加不合时宜的是一个邋遢汉子撞了过来,吐沫就这么溅了他一脸。
邋遢汉子却好像更加不在意,继续跌跌撞撞的撞了过来。似乎是厌恶他身上的恶臭,公子哥已飘开两步,手中仍紧紧纂着手中那个小巧的包袱。微微一笑道:“欺我没走惯江湖么?你道我陆晓驿这么容易着了你的道儿么?”拥挤的街上撞过来解人包裹,本是这类人惯用的伎俩。
然而这次他似乎判断错了,这邋遢汉子竟一头撞在一旁,倒在了地上。
“喂,你怎么了?”
他饿昏过去了,他只不过是一个乞丐。
陆晓驿的伤寒已经好了,却因为伤寒耽误了行程,这时正在市集上挑着马匹,他的书童很仔细的观察每一匹马,因为看到了足够的银子,马贩子也表现出了难得的耐心,不过陆晓驿似乎依旧没什么心思放在马上,他漫不经心的用折扇敲打着马头,道:“要不是急着去杭州拜访段青锋,我才不要骑马,这江湖的路,用马走是走不出味道的。”
书童仿佛没有听见,马贩子却怔了一怔,随即赔笑道:“公子说笑了。”
这样的话,也许在别人听来确实是说笑,不过对于陆晓驿不是,他没有理会马贩子的话,继续说:“步行自有步行的乐趣,不是谁都了解的,有些人白送他马他也未必会骑。比如他,是不是?”他说着转向一个蜷缩在墙角的乞丐,他似乎已经低着头在这里坐了很久,行人很多,他却没有乞讨,听到陆晓驿的话,他抬起了头,然后陆晓驿就笑了,这个乞丐他见过,他在大街上晕倒在自己面前,然后在给他的食物准备好之前又消失了。
陆晓驿觉得他是一个很特别的乞丐,也许从来不会有人注意到一个乞丐的特别之处,哪怕他是另一个乞丐,因为或许乞丐的存在是不会对任何人有什么大影响的,所以也就没有人会有闲心去观察一个乞丐。
不过陆晓驿是一个特例,尤其是他第二次遇见同一个乞丐的时候。
现在他就笑着问这个乞丐:“如果现下送一匹马给你,你会不会要?”
乞丐摇了摇头,陆晓驿满意的笑道:“这就是了。走着可以瞧瞧花儿草儿树儿鸟儿,车一坐,马一骑,便什么都没有了。而且,被驯服了的马,早就不是马了。”
马贩子只有连连点头,很虚伪的点头。市集真是一个神奇的地方,任何人在这里呆得久了,都可以学会虚伪。
可是乞丐想的未必和陆晓驿说的一样,他喃喃自语:“也许时候到了,我会要的。”
陆晓驿已经大喇喇的蹲在了他面前:“我见过你。”
“我还没有谢你。”乞丐说。
他不但是一个不乞讨的乞丐,还是一个懂得道谢的乞丐,陆晓驿越发觉得他有趣了,然后他就笑吟吟的问:“你要怎么谢我?”
如果说一个懂得道谢的乞丐很奇怪,那么问乞丐“怎么谢我”的人恐怕就更加奇怪了。陆晓驿本来就是一个奇怪的人。
“你要怎么谢我?”陆晓驿的表情里没有丝毫取笑神色,他似乎不是在对一个乞丐说话,可他确实是一个乞丐,一个浑身酸臭气息的乞丐,一个随时都有可能因为饥饿而晕过去的乞丐,陆晓驿不是不知道,可是她还是笑吟吟的问:“你要怎么谢我?”
可是乞丐可以用什么来感谢别人?如果他愿意替人做工的话,他还会是一个乞丐么?于是乞丐很平静的回答他:“我什么都没有,所以我还没有谢你。”
“那可不一定。”陆晓驿狡黠一笑:“你可以为我做三件事。”
哦,三件事,江湖上的老规矩了,乞丐漠然点了点头。
“很好,你一定走过很多地方了,第一件事,就是给我讲讲你见过的有趣的事情。”
他已这样走了很久了,三年,五年或是更久,他也确实走过了很多地方,但是有什么有趣的事情,他却一点也想不起来,只好道:“没什么有趣的事情。”
“怎么会呢?”陆晓驿显然不信,“你定然是太粗心了,留心一些,有趣的事情一定很多。”
粗心么?这么多年,他都在做什么呢?他半低着头,正好能看见陆晓驿手中那个小巧的包裹,半尺余长,手腕粗细,包在一块普通的深色布匹里,包的很整齐。他就看着这个包裹陷入了沉思。
陆晓驿已经在他身边蹲下,离他不远不近,微微抬头望天,自语道:“其实,我倒很羡慕你呢。”
“羡慕……我?乞丐?”他本是沉默的人,但听了陆晓驿的话仍是忍不住脱口惊叹。
陆晓驿却一本正经的道:“做乞丐有什么不好,做惯了乞丐就永远不必再操心其他任何事情,而且不会有太多人在意你,也不用为别人的眼光烦心,自由自在。很多人说乞讨没有尊严,其实未必,要看做什么样的乞丐,做你这样的不就很好么?”
他定定看着他,他从来不知道做乞丐有这么多好处,但是她说的确实很有道理。
她也惊奇的看着他,因为从来没有人可以如此认真的听完他说话,她从小生活的世界里,别人对她除了尊敬,只会以为他是一个奇怪的疯子。可是一个地方的疯子,在另一个地方却可以是天才。
“萧扬是个天才。”
他莫名其妙就想起了这句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