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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 [影视]电影中的经典杀手形象(杀手大本营)

[影视]电影中的经典杀手形象(杀手大本营)

PS:绝大部分内容出自百度

杀手者,杀人者也。广义上说,凡是主观故意策划好的杀人行动,其策划、实施者均可冠以“杀手”二字。杀手的形象一直是电影里最津津乐道的话题,其实也没几个人见过真正的杀手,但杀手的形象却有着某种约定俗成的模式——戴墨镜、穿风衣、不苟言笑,外表放浪不羁,内心热情似火,而且基本上都是因为一段情缘未了,最终落得个让人感慨万分、唏嘘不已的结局

      究竟有没有杀手这个职业?拍电影的不清楚,看电影的更不清楚,清楚的人基本都在监狱里呆着。即使真的有某位杀手无意间瞥到某部描述杀手的电影,我想他(她)多半也会嗤之以鼻。杀手,更多的是映衬出我们这些人生活的无聊与厌倦。对绝大多数连鸡都不曾杀过的普通观众来说,也只有通过杀手这个叛逆形象,才能让他们在按部就班、死水微澜的生活里溅起几朵异样的浪花吧。

  

      刺客杀手:相对“杀手”来说,“刺客”这个词显得古色苍然。其实“刺客”们的名声大噪,还得感谢司马迁,在他那部名满天下的《史记》里,《刺客列传》就赫然在目,看来,太史公对刺客的印象相当的不错,这在相当程度上也启发了后世对刺客的景仰。

      从字面上看,“刺客”与“杀手”都是以杀人为业者,乍一看无甚区别,但相较而言,刺客都是背负着某种家仇国恨、舍小我顾大家之人,绝非只顾个人私利的屑小之徒。而他们的形象代言人,则当属荆轲无疑。这位千年前的悲怆英雄,已然是后世文艺作品里长盛不衰的讴歌对象,悲剧英雄的化身。比如那部陈凯歌的《荆轲刺秦王》,就是直接把这段历史搬上了银幕。剧中的荆轲,虽然被附会出与秦王、赵姬的某段隐秘往事,从而让这个本来仅仅是慷慨悲歌、壮士赴死的故事被打上了三角恋爱的烙印从而造人诟病,但除此以外剧中对荆轲形象的塑造还是基本上符合中国百姓的心理期许的。

张丰毅的荆轲,虽说身段间多少让人看着有点段小楼的影子,但他一口陕西方言,长发披肩,言行举止中甚至带着几分不可理喻的癫狂,这就与那个誉满京城的戏子在性格本质上区别开来了。张丰毅塑造的荆轲,并非生而英雄,乃是经历了一段凤凰涅盘般的浴火重生历程。原本他只是个为几个铜板就草菅人命的匪盗之辈,然而一次灭门行动中,遇到了一位纯洁、善良的盲人少女,荆轲错手杀死了她,却也埋下了一生也解不开的心结。(附带说一下:扮演那位盲女的正是当今如日中天的周迅,当时身为“北漂”一族的她正是凭借这个龙套角色成功步入影坛。)此后的荆轲,心智迷乱、神情恍惚,在街市中如行尸走肉般放浪形骸,行同乞丐而不自知。被流氓恶霸欺凌,被刀笔小吏折磨,而荆轲皆视若无睹。看来,那位盲女的巨大阴影,一直笼罩在荆轲的心头,遮蔽着荆轲的心性——直到他遇见赵姬。

      恐怕现在的人已经很难明白古人的心绪,在千年前的那一天,究竟是什么使得荆轲做出了刺秦的决定?以我们当下的心态,是无论如何也猜度不出了。就好像那位自动献首、叛逃秦国而又一生忠于秦国的樊于期,谁也不知道荆轲在酒桌上对他究竟说了些什么。所以,陈凯歌也只能安排一位女子来感化他——这恐怕是当代人所想得到的最合理的答案了。

      荆轲不是个好杀手,他一生中最重要的刺杀行动并没有成功。

      那首高渐离为他唱的歌,却穿越千年的历史迷雾,一直吟诵到今天。

      我想,当荆轲身中数剑,瘫倒在秦王大殿上的弥留一刻,一定又想起了那位白净的盲人女子。


[ 本帖最后由 最爱叶开 于 2007-12-6 20:16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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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经杀手:你可以认为布拉德·皮特长得不够英俊,也可以否认格温妮斯·帕特罗的出色演技,甚至可以对《圣经》(仅从学术意义上)的历史真实性提出怀疑,但无论如何,你不可能贬低《七宗罪》在电影界的成功。

《七宗罪》是一部让我们无言以对的电影。凯文·斯派西扮演的那位杀手,既不是为了金钱、财富,也不是搞恐怖主义,而是为了抽象的宗教道德标准。当然,私刑这种野蛮行为在人类文明的发展历程中早已被清扫进历史的垃圾堆,时至今日,所有的私刑都是违反法律与道德的野蛮行径,自然,《七宗罪》里的凯文·斯派西也概莫能外。

真正令我们恐慌的,是这个看似精神分裂的连环杀手对整个文明社会的批判。谁都知道他的行为是一级谋杀,但谁都会被他那套谋杀理论给触动。昔日的上帝教条,当只有神职人员还当回事的时候,这家伙却还奉之圭臬。坦率的说,我们得承认,也许那些被杀死的人真的是“有罪”的。如果你生下来就被《圣经》教育,每个星期去教堂朗诵《圣经》,甚至把手放在《圣经》上宣读誓言,那你又有什么理由反对以《圣经》为依据的惩罚?这可能是西方社会最吊诡的现象了,《七宗罪》就这样轻而易举的撕破西方文明的悖论。

还得感谢这个精通犯罪学的编剧。我一直认为,像我等凡夫俗子,断不能构思出此等诡异波谲的情节。《七宗罪》的严丝合缝,一环紧扣一环,出人意料而又在情理之中,颇得柯南道尔的精髓。作者一定是一个偏执狂,因为唯有偏执狂才能如此深入人物的内心,深入每个人都不愿正视的内心黑暗。

当然,凯文·斯派西的演技更是功不可没。其实从戏分上来说,他只是一个配角。但这也就是影片的巧妙之处,配角才是真正的主角,你看不见他,但你却无时无刻不察觉到他的存在。莽撞的布拉德·皮特映衬出摩根·弗里曼的沉稳老到,但跟凯文·斯派西比起来,他们都只不过是被玩弄于股掌的棋子罢了。还记得斯派西最后被押到警车上去指认藏尸地点,途中经过一条死狗,斯派西平静的看着同车的押送警官弗里曼,不动声色的说到:“那不是我干的。”

想笑,但笑不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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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仔杀手:老戏骨克林特·伊斯特伍德的牛仔气是渗透到骨子里的。无论他叼不叼烟,带不带牛仔帽,骑不骑马,他都是一个天生的牛仔。哪怕是年过七旬,带着一帮同样两鬓斑白的老哥们在西部山区溜达,他还是一个牛仔。

《不可饶恕》正是讲述了这样一群牛仔的故事。以伊斯特伍德为首的老头们此次显然也重视了外形包装,他们头戴毡帽、身披斗篷,时不时的还炫耀一下拔枪的熟练程度。我想,这也是生计的需要,毕竟要靠杀人赚钱,炒作一下也是可以理解的,不然,哪会有冤大头上门?毕竟,这是个眼球经济的时代,酒香也怕巷子深。这样看来,在解决了对手之后,叼上方头雪茄之时,伊斯特伍德总是不忘为死掉的坏人备好一口棺材,这件事的动机就存疑了。与其说是尊重死者,不如说是为自己的生意树立一个良好口碑吧?
动机姑且不论,但伊斯特伍德、摩根·弗里曼和吉恩·哈克曼的银幕魅力却勿庸置疑。虽然年龄已经决定了他们已经不能享受小女孩们尖叫失声——那已经是奥兰多·布鲁姆和莱昂那多·迪卡普里奥们的活了——但老头子们高山仰止的人格魅力却是让后人难以企及的。一个眼神,几句台词,不用歇斯底里,也没有咆哮疯狂,看似漫不经心的那么轻描淡写几下,一个饱经沧桑、从容笃定的智者形象,就跃然在观众的眼前。在我看来,这才是老戏骨们的真实魅力所在。所谓智慧,并非只是高谈阔论、引经据典的夸夸其谈,来自于生命本身的智慧,乃是超脱于这书本知识之上的。书本可以学习,可以死记硬背,但这生命的智慧,却是学不来的——它只能感悟,只能从人生的经验中中汲取。当老头们一字排开,接受妓女们的约请,决心为她们逃回自尊时,相信每个人的心头都涌动着一股暖意——这本身就蕴涵着对生命的尊重与一视同仁,在那样一个缺乏法律和秩序的世界里,对弱小的保护无疑需要付出更多的代价,甚至是生命。老头们有侠骨,但更有柔情。他们不仅仅是为一单生意去杀人,他们的力量并不来自金钱,而是心底里的善良人性。

所以当你面对他们时,你总会觉得他们背后隐藏着无穷的力量。

那是正义与善良的力量。

假若有一天,能与伊斯特伍德们共同策马于加州峡谷中自由驰骋,此生足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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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俗杀手:《低俗小说》中的杀手,全是低俗杀手。萨缪尔·杰克逊从影片开始就一直在唧唧歪歪。杀人前他甚至吃掉了人家桌上的食物,还煞有其事的质问对方:“玛莎长得不丑?你们干吗笑话他?”话音刚落,杰克逊就结果了他们,临了,还不忘把桌上的食物狼吞虎咽一番。酒足饭饱之后,杰克逊还不忘人五人六的背一段《圣经》。

这段出场戏奠定了片中所有杀手的龌龊基调,因为他们干的就是龌龊事,人也就是龌龊人。比如在卫生间杀人的那个桥段,几声枪响过后,鲜血和污物乱飞,这其实正暗喻着这些生命自身的龌龊低俗,连死都死得让人恶心。总之,在本片中,天才的塔伦蒂诺颠覆了以往黑帮片的冷酷色彩,把这群不法分子彻底打回了卑鄙的原形。同样是龌龊杀手,作为杰克逊的搭档,约翰·特拉沃塔别的没人记得,但大跳康康舞那一段却已成为影史的经典。只是老大的女人不好使,嗑多了药片迷糊过去了,于是乎,酷酷的梳着小辫的约翰只能狼狈的卷入到一宗紧急医疗救助行动中去,整整一个晚上,这位杀人不眨眼的哥们只能笨手笨脚的拖着老大的女人满世界找大夫。

还记得乌玛·瑟曼所扮演的那位老大的情妇昏倒在地上,约翰害怕她背过气去,拼命的晃动着她的身体,并且像所有美国人都会做的那样咆哮着:“Say something, just say something!”俄而,乌玛睁开了眼睛,缓缓的说了一句:“Something.”

绝妙的讽刺。这群人不仅低俗,而且愚蠢——无药可救的愚蠢。

唯一的例外,是布鲁斯·威利斯扮演的拳击手,这哥们杀人纯粹是为了自保。不过他的运气确实够背,连买个汉堡都能碰到冤家死对头,虽然在拳台上威风八面,但那些花拳秀腿没有实战意义,遇事还是得抄家伙,死磕。所以,当威利斯擎起一柄东洋刀时,所有观众的胃口都被吊起来了,被好莱坞熏陶惯了的他们,理所当然的期待着一场即将到来的精彩打斗。

但接下来的事让所有人哑然:不可一世的黑帮老大被两个丧心病狂的同性恋施虐狂抓住了,哥俩一前一后正糟蹋老大,老大的凄楚叫声,余音绕梁。

威利斯的生死对决,就这样被化解于无形中。而对老大来说,这是比死还难以接受的结局。

低俗,绝对低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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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星杀手:最经典的外星杀手,肯定是异形。但异形的身份有点复杂,虽说不是地球产物,可也不是外星原住民,而是在外太空的人类实验室里炮制出来的怪物。但对地球人来说,像此等“非我族类”的东西,给当成外星怪物也没什么不可。从效果上来说,异形跟《世界之战》里的外星侵略者毫无二致。

异形可能是银幕上出现过的最丑的杀手了,不仅浑身滴答着粘乎乎的黏液,嘴里还能伸出个蛇状的脑袋,更有甚者,这些怪物的血液竟然是强酸。在我看来,酸性血液是编导们赋予异形最可怕的生物特性了。这一点曾经在我幼小的心灵里投下巨大的阴影。

异形从出生的一刻开始,与人类捉迷藏的游戏就开始了。那个装着异形的太空实验站简直就是个扫帚星,落到哪儿哪儿就得被异形糟蹋。例如那颗监狱行星,本来就是个被遗忘的角落,那些囚犯们在这里为自己的罪行付出代价,然而异形的到来却把这彻底变成了地狱。虽然最终囚犯们的牺牲、团结和善良还是战胜了它,但为了制片商的需要,异形还是存活了下来。这一次,异形与其人类母亲间的情感联系被淋漓尽致的展现在银幕上,在异形临死前的一刹那,它对着自己的人类母亲无助的哀嚎——母亲则痛苦的凝视着它,并亲手结束了它的生命。

不得不提的还有《铁血敢死队》里的那个隐形怪。从造型上来说,铁血和异形还颇有几分相像——特别是在发型部分。但铁血的隐蔽性比异形更让人心惊胆战得多,而且异形主要靠自己的生物特性杀人,而铁血则是靠导弹类的高科技产品。铁血的隐形技术显然是违背光学原理的,但这并不影响影片的观赏性。丛林中的生活显然造就了铁血在某些方面表现出的犬科动物特征,比如它在看不到目标时,就会翕动鼻孔嗅来嗅去。不过这个动作却着实把观众的心提到了嗓子眼,特别是当施瓦辛格浑身涂满湿泥,铁血从他身旁擦肩而过却视而不见时。不过那会还不知道施瓦辛格是施瓦辛格,早知道是这位银幕英雄,也就不用提心吊胆了,反正他最后总会毫发无损的打败坏人的——不管是地球的还是来自外星。

可惜在《异形大战铁血杀手》里,好莱坞让这两位本来八竿子打不着的外星哥们互相殴斗,场面甚是龌龊。

还是当年的记忆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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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态杀手:日本人善拍变态片,连杀手也不例外。冢本和“豚鼠”早让我们领教了个中厉害。而《杀手阿一》正是此类电影的代表。

阿一本性是个极端怯懦的人,他的生活很简单,性格也很单纯,甚至连名字都是笔划最少的“一”。阿一本来只是个普普通通的小职员,过每天都夹公文包挤公车的朝九晚五的生活。然而这是个变态的社会,善良并不意味着你就会被放过,阿一就是个被社会逼迫成变态的悲剧角色。

小人物被逼成杀手,往往比职业杀手还要可怕。阿一穿着盗版蝙蝠侠的一身行头,头上套着经典的日本发箍,在杀人时发出乖戾的叫喊声。他鞋子上绑着锋利的刀片,腿功了得,跆拳道黑带的水平,电光火石间就把对手给割成了两半。
乍一看还是挺可笑的,动作毫无看点,既没有英雄气也没有武术功底,不过是个疯子在撒泼而已。但过后又察觉到几分恐怖,原来被压抑已久的人竟有如此爆发力——善良只要扭曲一点点,就是万劫不复的罪恶。

疯的不是阿一,而是整个工业社会。也许阿一所做的,只是帮着我们荡涤罪恶而已。

只是方式过于极端了。

相对而言,美国人就直接多了,他们无心展现那些细枝末节的东西,对他们来说,赤裸裸的直接暴力才够意思。

比如弗雷迪,比如杰森。一位总出现在人们的恶梦里胡作非为,而另一位则老拎着个电锯四处耍威风。而且,显然那电锯保养得相当好,不仅运转从不卡壳,外观也相当清洁。看来每次杀完人后,这位仁兄都要花相当的时间来保养。不过这种单纯的暴力游戏很容易让人产生审美疲劳,无论是《榆树街噩梦》还是《德州电锯杀人狂》,都不在能吊起观众的胃口。所以好莱坞也不得不请来于仁泰,让这两位杀手来个彼此对决。可惜噱头虽足,但在表现上实在没什么创造,无缘无故的杀戮,紧急时刻总是拨不通的电话,还有用劲顶住后总会被他们撞破的大门。无非是对象换了换,题材上仍然了无新意。两位杀手的杀人技巧日渐精进,捧场的却越来越少。

同样的现象在《惊声尖叫》里那位总带着白面具的瘦子身上也发生了,当人们厌倦了他后,在那部恶搞的《惊声尖笑》里,他就只能忙着拖地板消除血渍了。

看来还是杰森强些,起码手里那架电锯还是质量不错,大银幕上混不下去了,给农用机械做个广告还是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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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夫杀手:拍《杀手之王》的时候,李连杰还不叫Jet Li,那时,他还在香港实心实意的耍拳脚,吊威亚。所以在《杀手之王》里,李连杰的举手投足间还是透出一股宗师气。毕竟,人家二十多年前就已经是全国武术冠军,拍动作片自然有这个底气。

原来以为《杀手之王》的角色就是简单的杀人、收钱机器而已,充其量来段三角恋也就收场了。但没想到此片竟拍出了港片难有的深度,不仅安排了出人意料的结局,更是涉及了反思历史、反对日本军国主义这样的宏大命题,相较而言,该片的思想主旨在商业片里也算达到了相当的高度。杀手之王,看来并非只是杀人的技巧高超,而是其目的崇高,甚至已经被赋予了民族复仇的意义。当然,片中所宣扬的以暗杀来惩罚日本战犯的作法是不可取的,但影片也尽量自圆其说,设置了许多情节来印证暗杀的必要性,通篇看下来,也不是不能接受。反正这是部商业片,只要大节上没问题,细节也没必要计较。

李连杰的拳脚在片中的运用已然炉火纯青,无影脚使不出来,身轻如燕绝对没问题,刚开场就有段车轮下救小孩的戏,展转腾挪间,佛山黄飞鸿的影子依稀可见。这个侠骨柔肠、一身正气的杀手,几乎是为李连杰度身定做的。

拍《狼犬丹尼》时,李连杰已变成了Jet Li。杀人的本事见长,踢腿砰砰作响,出拳虎虎生风,凶狠有余,飘逸却不足。为了迎合西方人的品味,李连杰的丹尼更像是一个搏击斗士,而不是那个曾经的武术家。这种改变让我们这些习惯了看无影脚、听惯了《将军令》的昔日影迷不免生出几分遗憾。其实,从李连杰去往好莱坞的那一刻起,改变就已经悄然开始。《轰天炮》《致命罗密欧》尚且不论,从那部《宇宙追缉令》开始,李连杰自己打自己,风格就与《狼犬丹尼》如出一辙了。

其实《狼犬丹尼》是部有野心的电影,本来给丹尼这个角色设计了复杂的内心变化,不过也并不新鲜,当年的《黑侠》也是这种套路,但丹尼的角色更多的是西方人的理解,那种西化的气质,在中国文化沁淫中成长的李连杰演起来总有种格格不入的感觉。

还是中国导演了解他,在《英雄》中,那个名为“无名”的有名杀手,才是真正的李连杰。

什么?情节设置太假?无所谓,反正李连杰的气质够潇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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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使杀手:一说天使,人们想起的往往是英俊少年或美丽少女,让·雷诺这样的,基本上不沾边。然而在吕克·贝松的新巴洛克美学雕塑下,让·雷诺在《这个杀手不太冷》体现出了一种人文主义的光芒。他扮演的杀手莱昂戴着墨镜,如鬼魅般手刃所有敌手,但又相当寡言、孤僻,像爱护自己的孩子一样养着一盆花,以死来换取一个向他求救的女孩的生命。如果你看过这部电影,你一定会同意:让·雷诺的形象宛如天使。

这部电影也有点嘲笑好莱坞的意思,莱昂是个文盲,不会写字,不会读书看报,也不会使用现代化的高档电器。但莱昂是一流的武器专家,各种枪械的构造原理他一清二楚。更夸张的是,莱昂几乎不需要休息,他只是戴着墨镜坐在沙发里,顺手把灯拉掉,等到第二天就精神抖擞了。这恐怕是对好莱坞所制造的银幕英雄们的最辛辣讽刺了,在吕克·贝松看来,那些不食人间烟火的家伙还不如这么一个文盲来得实在。
莱昂的天使心,是在他遇到娜塔丽·波特曼所扮演的小姑娘以后才被激发出来的。斯时的娜塔丽·波特曼,有着远远超过年龄的成熟和复杂,或妖魅,或柔弱,或激情,或冷酷,这些有些女人一辈子也无法具备的气质,娜塔丽在儿时却已驾轻就熟。当她在莱昂面前表演麦当那、卓别林和伊丽莎白·泰勒时,我们甚至只能用“变色龙”来形容她,而通常这样的称谓只会加在那些年过不惑的老戏骨头上。

莱昂和小姑娘间有种奇妙的情感,亲情、友情、爱情,这些元素或者都有一些。莱昂是个乡下人,他只会杀人,这是他的谋生手段。而且,他杀的都是坏人。所以,当他用一个目标来当教材教小女孩时,没有人会感到残忍,从道德上说,那家伙早就该死了。当然,这也是吕克·贝松为我们精心构制的银幕幻相,现实中哪有此等能判明善恶的杀手?我们只能说,莱昂真是个天使,他可以像神一样称量人们的心脏,然后决定哪些人该死。

莱昂看似洒脱,但在他遇到小姑娘后,就决定了他要背负过多的东西,而最终他也是因为这些背负失去了自己的生命。

也许死是莱昂最好的解脱,从那一刻起,他就已在天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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悲情杀手:儿子,又见儿子;瞄准镜,又是瞄准镜,后面的脸部表情已经扭曲,是周润发。让他痛苦的不是杀人本身的行为,而是枪口下警察天真的儿子,一切都因这个警察击毙了唐人街黑帮头子的儿子。情节很符合影片的名字:《血仍未冷》。在复仇浓烈的味道中,周润发从大开杀戒到放弃杀死警察儿子,冷酷、目空一切而又有人情味,书写了一个杀手的悲情心灵史。

发哥略显发福的身段还是透出一股浓烈的领袖气质,这是演员的本色魅力。从香港到好莱坞,这一点发哥从未改变。米拉·索维诺依偎在发哥的臂弯中,就像当年《喋血双雄》里的叶倩文,温柔可爱,小鸟依人。

其实发哥还是在家乡的电影中才能找到最佳状态。同样是杀手,虽然《血仍未冷》中发哥魅力不减,但相对而言,还是不如在《喋血双雄》中发挥得淋漓尽致。一个冷血杀手,救助一位盲女,在此过程中,他与一位同样侠骨柔肠的警察惺惺相惜。两人持枪对峙,但又彼此敬重,就像两位狭路相逢的剑客,对他们而言,生命永远摆在第二位,荣誉和忠诚才是他们的心中至重。
那时是吴宇森的巅峰时期,对这种充满中国古典武侠色彩的男性情感,吴导拿捏得恰到好处。当然,演员们的表演也是功不可没。很难说是发哥成就吴宇森还是吴宇森成就发哥,总之,从发哥在吴导的镜头里拿起枪的那一刻,这种带有不可复制的中国味道的血性豪情,就注定要在世界影坛掀起轩然大波。

当然还有那部《辣手神探》,在这部影片中,发哥饰演孤胆警察,梁朝伟则饰演一位卧底。同样是在吴大导演的撮合下,两位巨星联手合作,最后在一座医院里为我们奉献了一场精彩的枪战戏。然而给我留下最深印象的,却不是两位英俊的影帝,而是剧中那位不知名的黑帮杀手。与发哥和伟仔比起来,这只是个龙套角色,脸上还留着醒目的伤疤。他的戏并不多,但身手了得,最后被当作黑帮王牌与发哥来了一段生死对决。华丽的拔枪转身和标准的吴式慢镜头自不必提,最让人心动的,是他在举枪时,让发哥把小孩子一个个救出去,然后才开始厮杀。

当然,有发哥在,这位小龙套最终必然会命丧黄泉。然而他的脸孔,我却一直记得很清晰。

比周润发还清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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惊艳杀手:竹马青梅的画面里洞穿的枪声、寂寞雪景下冰冷的杀戮、忧伤颓废的歌声中血肉模糊的面孔、华丽的衣服裹不住那痛苦的呻吟……所有这一切都来自那个重新苏醒的女杀手“黑蛇”,在《杀死比尔》上中,有乌玛·瑟曼这朵血腥之花扮演,复仇对阵变得惊艳,充满了暴力美学。

这是一部致敬之作,所以在片头,我们能看到邵氏公司当年的标记,而当乌玛·瑟曼大展复仇拳脚之时,她身上穿的正是李小龙在《死亡游戏》里的行头。

美国电影界绝对是善于学习的榜样,多多十数年,港产动作片的路数,美国人就已经模仿得八九不离十,你看乌玛·瑟曼拿着东洋刀挥舞的样子,不见一点笨拙敢,在她脚踏楼梯展转腾挪时,也丝毫看不出威亚的痕迹。塔伦蒂诺真是屈才了,要是乔治·卢卡斯好好看看这部电影,也不至于让黑武士和天行者最后就只能拿着光剑简单比划一下了事。
乌玛·瑟曼在日本酒馆里那一段打斗,可以说把昆汀的暴力美学思想发挥到了极致。上百号日本壮男,手持利刃,怪叫着扑上去,但见乌玛如游龙般穿梭在人群里,身轻如燕,所到之处不留活口,刹那间人头点地,只给地板留下一片殷红血迹。而且,日本文化中的极端性格倒是影响到了昆汀的创作,所以他才会安排一个甩着流星锤的小姑娘。这姑娘还一身学生服打扮,可惜遇到复仇心切的女主角,三下五除二就被打得大脑出血而死。

乌玛向刘家良扮演的中国武术家求学的情节则反映了昆汀个人对东方武学的理解,刘家良一身道士打扮,还颇有几分仙风道骨。可惜昆汀的理解还不够透彻,底子是中国的,外包装却过于日本化了。乌玛使的功夫桥段日本的痕迹太浓,砍杀之间全无中国武术的套路。中国人讲究以柔克刚,四两拨千斤,只会用蛮力的砍杀那是日本的剑道,跟中国武术不沾边。估计昆汀也分不清这二者间的区别,也就把这二者搅成了一锅粥。

更重要的是,中国武术讲究的是以德服人,拳脚功夫只是强身健体的防身之术,像这样顶着复仇的名义大开杀戒,又岂是中华武术之所为?

还是周杰伦说得好:观念不及格,其他全部是乐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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