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居与走草
上世纪80年代,我们家乡狗多为患,平均每个户头都有一只以上的狗。再加之那些母狗偷偷摸摸地生崽,一窝就是三个五个。那时候,我们上学的路上经常可以看到被主人遗弃的小狗。这些小生命最终必然会命丧大路边。
尽管狗妈妈们的儿女英年早逝,不得善终,可是它们依然没有“计划生育”的意识,一到了发情时期,它们就成群结队地流窜于农民伯伯的田地间,糟蹋着农民伯伯的粮食作物。一只母狗的背后跟着长长的一串公狗。那些公狗为了赢得交配的权利,相互撕咬,甚至狗咬死狗的事时有发生。就为了那一次的风流,这些狗既不顾同伴情分,也不考虑粮食对于人类、对于它们自己到底有多重要。而且在惹恼了农民伯伯的时候,没准他们会CAO起锄头,砍下公狗的是非之根。看来狗真的是悟透了“死在牡丹下,做鬼也风流”的真谛。
对于狗的这些风流韵事,我们那里的老百姓都管它们叫“走草”。这走草的内容就是异性之间的性事,形式就是一只母狗后面的若干公狗,走草的最终结果就是“狗口”泛滥,无计划无节制地乱生乱产。不过有一点值得肯定的是,狗走草是分时间的。没有哪只母狗会天天走草。它们走草是需要等到发情的时候才进行。一般来讲,育岭期的母狗一年内大约走草两次。意思就是说,它们一年中只有两次的性交。
相比狗来说,人确实伟大得多。因为“走草”的人没有次数限制,更没有频率设定。人一年中“走草”的次数可以达到365次甚至更多。那么,人走草又是怎么会事呢?
与狗相比之下,人走草的定义类同。所谓走草,就是那些时常勾引不同的男人上床的行为。就好比狗,发个暗号,屁股后面就是成群结队的英雄豪杰。某些女人把狗的这种套路学得非常精湛。人走草与狗走草的不同点就在于:人可以天天走草,可以为了走草而走草。而狗走草的目的却在于传宗接代。
究竟人走草是个什么概念呢?通俗地说就是非婚姻的同居。我这里简称为同居。毕竟我们理念中的同居一般来说也就是指的非婚姻同居行为。
同居这个概念本来与异性朋友、恋爱、婚姻、家庭等概念是毫不涵盖的。同居与那些概念之间根本就不存在种与属的关系。但是当人类走进当今这个时代以来,同居这个概念逐渐有了涵盖以上那几个概念的趋势。为什么这么说?比如大家说某某与某某在恋爱,那么其实就是说某某与某某在同居。同时,如果有人炫耀说他和谁谁在恋爱,但却没有上床,那一定会被人们笑掉大牙:“你丫那也叫恋爱吗?”再有,当某男与某女成为朋友,那么床上的功夫是必不可少的。没有那一张床,你就没有做人家朋友的证据。还有某些人,把老婆闲置在家里,跑到外面与认识或不认识的女人风流,那也叫同居,绝不能叫着重婚或者什么的。虽然说的是男人,其实女人也是同理。于是,同居这个概念便可以涵盖很多东西,比如同居双方可以是异性朋友、可以是恋人、可以是情人。也可以什么都不是,仅仅就是一男一女的关系。同居能证明什么?什么都证明不了,唯一能证明的就是同居双方一个是公的,一个是母的――生殖器官不同。
前段时间,我雇佣的一个小姑娘,年方19。有一个尖嘴猴腮的小伙子经常来店里找她。我问:“是你男朋友吗?”她说是。当彼此熟悉之后我再问她:“你是要和他结婚吗?”她回答:“玩玩而已,结婚还早呢,没考虑。”我多嘴问了一句:“既然没有考虑是否结婚的问题,为什么要同居呢?”她诧异地看着我说:“不同居怎么能算我的男朋友呢?”我终于明白,问道:“如果没有同居就算不得恋爱,对吗?”她说:“那当然啦,没有同居怎么叫恋爱,恋爱个屁啊。”于是我恍然大悟:“哦,同居就是恋爱的标志。不同居表示还没有恋爱,对吗?”她得意地说:“你才懂啊,枉你这么大把的年纪了。”
原以为,只有狗在发情的时候,才会逮着雄性狗就交配。却未曾想到如今的人类,同居未必是恋爱或婚姻,而恋爱必然要同居。就好比狗,与之交配的未必是它的丈夫。所以从这个角度来看,人类和狗确实越走越近了。也难怪这年头养宠物狗的人多了起来,甚至与狗贴胸交股而睡的人也见怪不怪了。于是我终于找到了其中的答案:人也是需要走草的。人走草的频率是狗的两百倍左右。
不过人要完全与狗融合还需要突破一点:必须学习狗的精神,为了走草而不顾一切。如果到某天,人能够学狗那样,哪怕是大庭广众之下,众目睽睽之中,青青禾苗之上,宽阔道路之滨都能够狠下心来宽衣解带,那么我就恭喜人类:终于成功地进化为归真反朴的动物了,可喜可贺!
同居正在进化,同居的方式正在按照狗走草的模式进步着。走草这个名词又岂是狗的专有?人也在走草,而且人与狗混杂走草的时期也必将到来。那时候的走草只需要从生殖器官辨认雌雄就可以了,至于这只雄性动物是狗头还是人面也无须计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