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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关于武侠和文学等等的一些杂谈(孤独尤迪安兄弟请进,所有对武侠有疑问的侠友请进)

本主题由 左落苏凌 于 2008-5-12 17:31 下沉
引用:
原帖由 随意 于 2007-7-4 16:06 发表
佩服你的理论,请教你个问题,在母女两个都管一个人叫相公这种你觉得根本没问题的模式中,母女两个如何称呼,母女?还是姐妹?还是两个人装成不认识?
我晕。我真不知道有什么冲突。
母女两个人之间是他们两个之间的关系了,有冲突么?
母女有同一个丈夫,但是他们的关系依旧是母女。这好像没什么关系吧。

还有就是作为家庭关系中,两个是姐妹关系,这也没什么问题吧。家庭中如有其他女性,那么这些女性则称她们姐姐或妹妹,但是作为母女两人自身,还是母女关系这无问题。

作为母亲来说。希望女儿有个好老公,那那位男性无疑是优秀的。作为自身也希望自己找到一个好老公,那那位男性无疑还是优秀的。虽然回避了两女同事一夫的问题。但是实质上就是如此,并没有什么问题,问题都是人为创造的,本来就是一个很简单的问题。

(我觉得就这种问题扯那么久是不是有点无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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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母亲来说。希望女儿有个好老公,那那位男性无疑是优秀的。作为自身也希望自己找到一个好老公,那那位男性无疑还是优秀的。虽然回避了两女同事一夫的问题。但是实质上就是如此,并没有什么问题,问题都是人为创造的,本来就是一个很简单的问题。

孤独尤迪安侠友,你上面说的那段话是要说什么?你觉得你的逻辑没有问题吗?我觉得你过于把现实生活哲学化,什么都没有问题?那对于道德而言什么有问题啊?
母女共侍一夫这个问题,如果你说你不介意,我没话说,因为每个人有自己的偏好。但是你说它不违背道德我觉得问题就很大。
道德是以善恶评价为标准,依靠社会舆论、传统习俗和人的内心信念的力量来调整人们之间相互关系的行为规范的总和。它不是你一个人感觉不违反就不违反的。
喜欢龌龊可以,说龌龊没有任何问题是就是在胡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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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尤迪安的理论,本人实在是“佩服”得五体投地!不知道你是否已经娶妻生子?如果你的妻子和你还有你的父亲都是真心相爱的,你们就可以一起生活,毫无问题?她给你和你的父亲同时生孩子,毫无问题?她可以今天陪你,明天陪你父亲,或者干脆两个一起陪,毫无问题?如果真的没问题,我只能劝大家都无语吧,不要再跟他做无谓的争论了。。。。。。
爱是神圣而伟大的,千万别把它当成变态的借口

[ 本帖最后由 南侠展昭 于 2007-7-4 18:59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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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家一愤青才子
排斥一切广大人民敬仰的东西
米有什么好说
价值观问题

小红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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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所云
丢人现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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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南侠展昭 于 2007-7-4 18:54 发表
对于尤迪安的理论,本人实在是“佩服”得五体投地!不知道你是否已经娶妻生子?如果你的妻子和你还有你的父亲都是真心相爱的,你们就可以一起生活,毫无问题?她给你和你的父亲同时生孩子,毫无问题?她可以今天 ...
1、你说的问题没有意义。
我说过了。同事一夫是母女两个与丈夫之间的关系。不是两个女人间的关系。母亲是他妻子,女儿也是他妻子(或者两者都是小妾)。与两者身份无关。两个人都称他为相公。根本没有问题。
至于接下来的。牵扯的不是母女关系父子关系的问题,是男系社会的问题。
我又想请问你了,几个女子可以同时和一个相爱的丈夫生活在一起,这不违反道德吧(封建道德)。那几个男子和一个女子生活在一起你接受的了么?


我狂晕。。我已经解释过了吧。



我靠。辩论就是辩论,别鬼扯好不好。

说不行,你给出理由啊。。一味说别人什么变态什么的,烦不烦啊。
你认为是真理你得给出充分的理由吧。

如果你给不出理由,你至少得说出是谁规定的不许?是谁规定的违反道德?
封建社会道德中哪里规定了不许这一点呢?

我就觉得奇怪了,我变态,我还说你们臆会呢。

我给你们举个例子吧。
汉族男性有娶兄嫂的道德准则。(不知道你们知不知道,不知道看书去)
汉族男性也有纳妻妹的道德准则。(不知道你们知不知道,不知道看书去)


摆事实讲道理好不好。。。别拿高帽子压人烦不烦啊。



“道德是以善恶评价为标准,依靠社会舆论、传统习俗和人的内心信念的力量来调整人们之间相互关系的行为规范的总和。它不是你一个人感觉不违反就不违反的。
喜欢龌龊可以,说龌龊没有任何问题是就是在胡说。”
切,你说违反,我想请问你凭什么说他违反?
我说不违反就不违反当然不对。
那你有凭什么说违反就是违反呢?

如上所说,请摆事实讲道理。
我觉得你大有道理跟我讲不通就一味扣帽子的嫌疑。



“人家一愤青才子
排斥一切广大人民敬仰的东西
米有什么好说
价值观问题”

切,我价值观有问题,我可是受孔孟教化的孔氏徒孙,也是受马克思辩证唯物主义思想和历史唯物主义思想教育的共产主义者。
我价值有问题,谁价值观没问题。切。
请问我排斥哪些“广大人民敬仰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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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cmw 于 2007-7-4 20:24 发表
不知所云
丢人现眼
滚吧,只会骂人的人这个社会上已经不需要了。

(“人敬我一尺,我敬人一丈”,如果有些人自己无耻不要脸,我也不会给他面子,俺们是文明人,俺还算客气了,本来在滚字前面还要加”你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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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尤迪安的理论,本人实在是“佩服”得五体投地!不知道你是否已经娶妻生子?如果你的妻子和你还有你的父亲都是真心相爱的,你们就可以一起生活,毫无问题?她给你和你的父亲同时生孩子,毫无问题?她可以今天陪你,明天陪你父亲,或者干脆两个一起陪,毫无问题?如果真的没问题,我只能劝大家都无语吧,不要再跟他做无谓的争论了。。。。。。
爱是神圣而伟大的,千万别把它当成变态的借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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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你的这句话我再就我的举例强调一次。

一男多女并不违反道德。
一女多男便违反道德。

你这个例子只能说明父系社会男女不平等。如果你觉得不行,我觉得你应该去参加女权运动。反对男女不平等。你地明白?


再有,以生儿子的问题论。
我就上面的例子再谈一下。

我想请问“娶兄嫂不违反道德”(前提是兄亡),那么兄长与兄嫂所生之子,应称该人为什么么?叔叔还是爸爸(后爸)

PS,如果你能找到其不合道德的铁杆证据之时,你才能认定其不道德,否则你们的一些发言则纯熟是强加的。将犯罪嫌疑人直接认为是犯人,然后加以声讨。接着再指责犯罪嫌疑人的辩护律师是“为恶魔发言”那就很没有道理了。
所以如果希望继续辩论,我不希望再出现诸如“变态”或“直接认定的不道德”对本人进行声讨,那我就不会再象以前那么客气的说话了,因为那已经对我不尊重!既然你不尊重我,那我何必再尊重你?

如果你能找到证据证明其不合道德,那么我将同意你们的说法。(如从理论上将我驳倒,或找到坚实的事实依据)否则就不行。(我想我的解释很清楚了。

[ 本帖最后由 孤独尤迪安 于 2007-7-4 23:52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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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过,不参与讨论辩论,只为再次逮到孤独这只珍惜动物兴奋下.
飘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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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无为楼主 于 2007-7-4 23:50 发表
路过,不参与讨论辩论,只为再次逮到孤独这只珍惜动物兴奋下.
飘走~
哈哈,是你丫啊。。
好久不见拉。

嘿嘿本来是谈金庸的,讲着讲着就成了母女共事一夫是否符合道德了。。。嘿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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