妖杀规则初稿出台,大家近来针对性的提意见吧
以KB的版杀大纲为蓝本(深得我心呀,CUT掉修改了不少),大幅度改动的妖杀规则参考一,大家讨论吧,我累死了,红字部分为重点讨论部分
游戏身份
除法官外,所有玩家白天都参加讨论和投票。死亡的玩家失去在游戏室内的讨论和投票权。在灌水贴进行发言时要注意发言内容,具体情况由法官解释。
游戏角色所对应的剧情角色具体由法官社区短消息通知。
杀手分两组(待定)
特殊权利:每组杀手可以杀任何一名玩家(是任何一名)
警察
特殊权利:每个夜晚向法官验证一个玩家是否为杀手。不可以放弃查证权利。 法官回答是或不是。
游戏分为白天和夜晚两个阶段。
【白天】游戏从夜晚开始,从第一天白天开始,投票,得票最高者被判出局。投票对象是所有存活玩家。如果第一轮投票中出现2位或2位以上得票最高且票数相同者,则先到高票者出局
【夜晚】法官规定的白天时间结束后,游戏自动进入夜晚。夜晚由两部分组成:有身份的玩家行使权力。
【杀人】在夜晚,杀手间可以相互认识交流,并决定杀人,当各个杀手意见一致时,将写好的杀人帖通过站内短信或QQ方式发给法官,由法官发表杀人帖,至此杀人行为生效,直到下一个夜晚来临前,杀手不能再杀人。杀帖需要一定可读性,小说为佳,1000字至少,没上限,嘎嘎。法官公布杀人帖。(省去了杀手和捕头的专门ID,也防止捕头直接拿捕头ID说事)
【查证】警察互相讨论,决定需要查证的玩家。当所有警察意见一致时,由一名警察通过站内短信或QQ方式以把查证玩家的ID发给法官,法官会把查证结果反馈给所有警察。查证每轮不可以放弃。
【身份公布】本次版杀所有出局者都不公布身份。游戏结束后统一公布。
【获胜】如此往复,杀手杀光所有警察以及所有水民即可获胜。水名和警察投死所有杀手即可获胜。
说明:
1每次投票只允许改票1次,超过1次的改票无效。
2所有时间以论坛中记录的发贴时间为准。
时间分配
由具体人数及时间再行确定
讨论和投票过程中任何玩家不允许用以下内容中与法官的对话作为证据,否则判立即死亡。
1. 任何站内短信
2. QQ、QQ群、QQ讨论组中的交流记录
3. MSN等通讯交流记录等
4. 屏幕截图等。
另外,请勿编辑发帖,切记!编辑一次视同犯规,警告一次,2次犯规以上,直接判死。
[ 本帖最后由 苏洛翊 于 2007-6-23 16:12 编辑 ]